本公司因发展的需要,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审核,公司名称由原 “宿迁鼎英电力电子技术有限公司”变更为“江苏鼎英电力设备有限公司”自2013年10月20日开始,公司将启用新的名称对外开展工作,原公司名称停止使用。此次变更仅涉及公司名称,公司名称变更后公司经营范围没有改变,不会影响到本公司整体的业务结构、职能及与您的合作经营政策。原公司所有的业务、资产及一切权利和义务由新公司继续承担,签订或正在履行的合同仍然有效,原公司使用的各类资质文件新公司暂时延用,公司营业地址、联系方式不变,由此带来的不便请予谅解。
出处:《 鼎英商务部 》 日期: 2013/10/28